在国家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对矿泉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建立严格的三级保护区:
(1)严格保护区,在水源地周围15米范围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
(2)限制区,在矿泉水水源。生产区外围不小于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和工厂、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3)监察区,其范围应根据水源的补给与分布而定,使水源免受污染。
我国很多优质矿泉水源位于深山老林里,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吉林长白山区更是此类典型,由于清朝政府长达260多年的封山禁猎,使长白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了原始状态。在该地区的矿泉水资源被发现后,当地政府就成立了专门的矿泉水保护管理局,制定了该地区的矿泉水保护条例,划定了矿泉水自然保护区,这在全国都是首例,当地政府对资源保护的高度重视和远见卓识,不仅使该地区的矿泉水资源可以永续利用,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来到该地区的中国矿泉水之乡——安图县和辉南县投资矿泉水产业。
矿泉水源地如果保护不好,对水源进行过量开采或者水源遭受污染,都会阻碍对矿泉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天然矿泉水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如果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允许开采量进行开发,是可以永续利用的。因为矿泉水是地下深循环水,一旦开采过量,就会出现“断流”,导致其他水体侵入该循环,破坏其原有成分甚至污染原来的水体。在前几年,黑龙江等地都出现过该情况,在短时间内都很难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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