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泸州市主城区(江阳、龙马潭、纳溪)自来水价格将进行调整,平均每吨水价格上调0.10元,从2012年1月1日抄表计费起执行;同时用水类别由原有六类用水已简化为三类,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临时用水。对于城市低保户,政府将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给予每户每月6吨,每吨0.22元的补贴。
据了解,此次水费的调整,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前期工作,认真组织审核及听证会,水费调整后,将继续加大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紧跟泸州城市高速发展的脚步;加强安全供水措施,提高供水水质;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泸州供水”品牌,为酒城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泸州城市发展战略做好坚强的后盾。
编辑:周子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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