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合成有机物
随着各国工业的发展,人工合成的有机物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目前已知的有机物种类达400多万种,其中人工合成的有机物在10万种以上,且以每年2000种的速度递增。它们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以各种途径进入环境。工业污染源主要来自化学化工、石油加工、制药、酿造、造纸等行业,例如淮河蚌埠段,造纸废水占每日COD排放总量的52%,酿造(酿酒和味精)废水及化肥分别占17.54%和11.24%。农业中使用的沙虫剂、肥料也是人工合成有机物在水体中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它们可以渗透入地下水中,或者通过地面径流进入水源水中。
1977年美国国家环保局(USEPA)根据有机污染物的毒性、生物降解的可能性以及在水体中出现的几率等因素,从7万种有机物化合物中筛选出65类129种优先控制的污染物 ,其中有机化合物114种,占总数的88.4%,包括21种杀虫剂、26种卤代脂肪烃,8种多氯联苯、11种酚、7种亚硝酸及其它化合物。这些化合物本身有一定的生物积累性,有些本身有毒性,有些有三致作用。欧共体、国际卫生组织(WHO)、日本 、中国等,也相继建立了各自的优先控制有机污染物的名单,并加强水源及饮用水制备过程中对这些指标的控制。
水中有机物对传统净水工艺及水质的影响
水源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给公众的健康带来了较大的危害,并且传统净水工艺不能满足出水要求,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水中有机污染物大多是带负电荷的化合物,它们的存在使水的ZETA电位升高,要保证一定的出水水质,需要投加过量的混凝剂和氯,从而增加了水除了成本。而且,近来的研究表明,传统工艺无法去除某些有机污染物。
现有的传统水处理工艺对有机物的去除效率一般为20%~50%,对氨氮的去除率为10%左右,出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且其中有些有机物具有致癌性。加氯消毒使水中的致突变物质含量增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据估计,我国有4亿人饮用受到有机物污染的水。
有机污染物进入管网后,会被管壁上附着的微生物所利用,它们在氯化消毒之后仍然存活,比起一般的微生物有更大的危害。它们能够腐蚀管壁,从而使铁屑和重金属离子溶入水中,减少了管网的使用寿命,增加了输水能耗,致使爆管事件经常发生。更为令人担心的是从毒理学 上的考虑,因为这种反应能够形成非生物稳定性的水,具有三致特性。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发展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人的感观和生活经验的感性认识到科学方法严格测定、并定量化的历程。各个国家的水质标准都是与其生产力和分析手段的发展相适应的。
美国1912~1914年间,首次在水质标准中规定:“饮用水每毫升含细菌量总数不得超过100个,每5份水样中大肠杆菌数超过每毫升10个的样品不能多于1个”,揭开了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水质标准的序幕。此后于1925年、1942年 、1946年和1962年对其水质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 补充,这一阶段水质标准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生物因素和一些感观指标,如色、嗅、味等。随着分析技术的发展,1975年颁布了〈〈国家暂行饮用水基本规则〉〉,
此规则将饮用水用水微生物数量作为优先控制目标。1979年又对该规则进行了修定,将三卤甲烷列入,并规定饮用水中的总三卤甲烷含量不能超过100ug/L0。1986年经过更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后,于当年提出了〈〈安全饮用水修正方案〉〉,并把它与 1975年颁布的〈〈国家暂行饮用水基本规则〉〉合并重新命名为〈〈国家饮用水基本规则〉〉,该法规中对有机物的规定有15项,占所有控制项目的50%。为进一步控制污染,美国国家环保局于1991年颁布了35种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允许标准,并重新提出了另外5项污染物的标准,使控制饮用水中的污染物总数达60多种。到1993年,饮用水中的有机物标准已达到83项
其他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也对其饮用水中的有机物种类和浓度做了严格的限制。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84年出版了《饮用水质量指南》(共三卷),很多国家以此作为制定本国水质标准的依据。指南中对6种有机化合物的15种确定了指导值,其中三氯甲烷的指导值为30ug/L。欧共体(EC)1980年发布了关于饮用水的水质指令,包括66项控制指标,其中有毒物质指标13项,不希望过量的物质24项。1991年,欧共体又对此指令提出了10个方面的意见,对农药、多环芳烃及分类等有机物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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