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国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不断强化。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地方出台配套水资源法规和政策性文件107件。出台了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组织开展全国高耗水服务业专项执法检查,对315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审批的决定。
尽管水资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要看到,我国水情复杂,水资源问题由来已久,水资源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依然突出。
正因为此,2012年1月,我国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出系统安排。《意见》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三条红线”,明确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意见》同时分别确立了到2020年、2030年相关控制指标的远期目标。
“三条红线”以及阶段性控制目标,是承诺,也是今后管好水资源、用好水资源需要不懈努力的奋斗目标。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阶段,人口仍呈增长趋势,用水增长较快,工程性、资源性、水质性缺水长期并存,加之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水资源问题更加突出。解决水资源短缺矛盾,节水是根本性出路。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转变用水方式。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约束性、控制性和先导性作用,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倒逼机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才能更好地推动整个社会形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相适应。
洁净水 呵护水
近年来,我国水污染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全面推进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污染治理设施快速发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
然而,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国面临的水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652.1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499.9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260.4万吨。
要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必须从生产、生活和生态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改进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模式、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战略转变。在防治对象上,逐步由以常规污染物为主向常规污染物与高毒性、难降解污染物并重转变;在防治方法上,逐步由单一控制向综合协同控制转变;在防治模式上,逐步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在防治目标上,逐步由总量控制为主向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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