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桶装饮用水行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2010年9月,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启动了“中国桶装饮用水质量和管理提升行动计划”。为配合该项行动计划,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特别提出本自律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桶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以及新建、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范围
桶装饮用水,是指GB10789《饮料通则》定义的密封于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级塑料或玻璃等材料制成的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内,可供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二、生产场所
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规范要求。
1、设立独立的空压机房、水处理车间、灌装间、检测实验室、回收桶贮存及空桶检验预洗间、空桶清洗消毒间、包装区域。
2、具有独立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至少具有存放2天产成品量的贮存空间,加强货龄管理。
3、车间入口、灌装间入口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场所(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车间入口需设立更衣室,灌装间入口要求设立二次更衣间,灌装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应达到100级,或整体洁净度达到1000级。
4、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
5、设备及车间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衔接合理,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6、车间、仓库应设置有效地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
三、设备与设施
具有与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1、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2、应按QS认证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要求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并定期校验合格。
3、生产设备应包括:
(1)水处理设备:粗滤设备(如碳缸、砂缸等)、精滤设备、杀菌/除菌设备(如臭氧发生器及混合设备、紫外杀菌设备等)、纯净水产品还应具备反渗透设备或蒸馏设备及其他去离子设备等。
(2)空压设备:具有带除油、除水、除异味系统的空气压缩机。
(3)清洗消毒设备:需配置自动洗手消毒设施、鞋靴消毒设施(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还应设有更衣、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
(4)应具备垃圾、废弃物处理设备或设施。
(5)生产工艺设备:空桶外洗机(也可人工外洗)、空桶拔盖机、空桶自动内洗消毒设施、灯检设施、自动灌装封盖设备、盖消毒设备、生产日期喷码设备。
(6)实验室设备:1、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2、灭菌锅;3、微生物培养箱;4、生物显微镜;5、浊度仪;6、计量器具;7、酸度计(适用于饮用纯净水);8、电导率仪(适用于饮用纯净水);9、分析天平(最小称量值0.1mg)(用铂钴比色法测浊度时需要);10、生化培养箱; 11、抽滤装置(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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