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饮用水安全现状
我国水污染仍然十分严重,据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七大水系407个重点断面中,只有38.1%满足I—Ⅲ类水质要求,即符合作为饮用水源的水质要求。全国28个重点湖库中只有7个符合饮用水源的要求,即仅占25%。考虑到以下原因,事实上这个数字还不能说明饮用水安全的严重性:
1.目前环境部门对水环境水质的检测,往往只限于少数水质指标,对于含量较少但危害很大的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检测很少,甚至没有数据;
2.环境公报中所指水质,往往是一个检测断面的平均水质,不能代表断面上不同位置的水质,例如在大江大河的断面上,江河中部的水质一般要比岸边的水质好得多,而作为饮用水源的则往往是岸边的水;
3.环保部门的检测断面只能覆盖主要江河的干流,而我国亿万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却是取用邻近其居住地附近的小河小湖水作为饮用水源的,其水质状况更令人担忧。
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主要水质问题有:
1.有机污染物,会引起异嗅异味,加氯消毒后形成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的消毒副产物,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藻类,不仅会使水的色度、臭味增加,还会分泌藻毒素危害人体健康,诱发肝癌;
3.病原菌和其他致病微生物,如腹泻、血吸虫、霍乱、伤寒以及其他疾病,都是水致疾病,严重暴发时可使千百万人受到感染;
4.重金属,如汞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疾病,镉能造成骨骼受损疼痛甚至致死,铬是致癌化学品,还有砷、铅等其他重金属,都是人类健康的杀手;
5.持久性有毒有机物(POPs),这是90年代以来世界环境学界最为关注的一类化学品,其主要特点是,不易降解,能够在环境中长时期地停留并积累,还会长距离地转输,大部分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还具有干扰内分泌的特性,或具有雌激素的特性,因此不仅能使人染上各种疾病,还会影响人类的生殖功能;
6.其他化学物质,如硝酸盐、氟、提高硬度的物质等,也具有各种危害。
上述问题在我国都存在,根据地区的特点,各地有其突出的问题。如淮河以北1O多个省约有3000万人饮用高硝酸盐水,5000万人饮用高氟水,还有1.1亿人饮用高含量TDS的地下水;东北老工业区的河流底泥中还有较高含量的重金属,如汞;淮河流域、海河流域有机污染严重等。
二、对我国环境中POPs污染情况的初步调查
对于一般的有机污染,人们的认识比较早,也已经有了较成熟的防治技术,但对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国际上也是90年代以来才开始注意的,2001年制定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我国已经正式批准签署。
近年来的调查表明,我国的持久性有毒有害有机物污染相当严重,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的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尚未被纳入环保法规的控制之列,也未被纳入我国的环境监测体系之中,因而关于POPs的监测资料较少。
从有限的资料来看,POPs不仅存在于水体、底泥、沉积物等环境介质中,在农作物、家畜家禽、野生动物,甚至人体组织、乳汁和血液中均有被检出的报道。近年来我国进行了一些水体的环境污染调查,在长江黄石段检出有机物100多种,松花江哈尔滨段检出有机物264种,第二松花江吉林段检出有机物417种,珠江检出有机物241种,上海市黄浦江水源中检出有机污染物400多种,太湖检出有机物74种,沱江检出有机物175种。另外,据对我国44个城市地下水的调查,有42个城市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并检出数百种有毒有机物。这些检出的有机物中有些是有毒有害的“三致”污染物,部分属于POPs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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